在我國,土地屬于國家所有,公民只有土地的使用權,而沒有所有權。很多人對于土地出讓金到底是什么、怎么計算感到疑惑,下面我們就一起來看一下關于土地出讓金的相關信息以及土地出讓金的收取標準。
一、土地出讓金是什么
土地出讓金作為政府性基金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指各級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將土地使用權出讓給土地使用者,按規(guī)定向受讓人收取的土地出讓的全部價款(指土地出讓的交易總額),或土地使用期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續(xù)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門繳納的續(xù)期土地出讓價款,或原通過行政劃撥獲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出租、抵押、作價入股和投資,按規(guī)定補交的土地出讓價款。
準確地說,土地出讓金是土地使用權的交易價格;也可簡單地理解為地價,其價格高低取決于土地市場的供求關系。土地出讓收入主要用于征地和拆遷補償支出、土地開發(fā)支出、支農(nóng)支出和城市建設支出等。
在土地國有的情況下,國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讓與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一次性或分次支付的一定數(shù)額的貨幣款稱為土地出讓金。
二、土地出讓金是怎么計算的
土地出讓現(xiàn)在已經(jīng)成為很多當?shù)卣饕呢斦杖雭碓?,根?jù)市場的變化,土地出讓的價格也越來越高,間接的導致高房價。土地出讓金的計算有以下幾種方式:
1、有實際成交價的。且這個價格不低于所在級別基準地價平均標準。那么就按成交價不低于40%的標準計算出讓金。如果成交價低于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話,就按全部地價40%計算。
2、在原土地擁有者轉讓土地補辦出讓時,按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40%計算。
3、通過以上方式計算的土地出讓金數(shù)額,土地使用權受讓人有異議的,由受讓人委托有資質的土地估價機構進行評估,按評估價的40%計算土地出讓金。
4、劃撥土地使用權成本價格占土地價格的最高比例不得高于60%,在以劃撥土地使用權價格計算出讓金時,必須將成本價格換算成市場土地價格,再按不低于40%的標準計算土地出讓金。
三、土地出讓金按照什么標準收
1、個人住房土地使用權轉讓應補交的土地出讓金標準: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簽訂出讓合同之日的標定地價的30%收?。?/span>1990年5月19日(含當日,下同)以后取得的,按簽訂出讓合同之日的標定地價的60%收取。
2、已購公有住房、經(jīng)濟適用房按規(guī)定允許轉讓的,以及紅梅新村、金山新村、小山新村、刺桐新村及西郊新村等五個國有房地產(chǎn)公司開發(fā)的劃撥商品房轉讓應補交的土地出讓金,按簽訂出讓合同之日的標定地價的10%收取。
3、由政府統(tǒng)一實施的拆遷安置房轉讓應補交的土地出讓金標準:被拆遷戶原土地使用權為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申辦轉讓手續(xù)之日的標定地價的30%收?。槐徊疬w戶原土地使用權為1990年5月19日以后取得的,按申辦轉讓手續(xù)之日的標定地價的60%收取。被拆遷戶原土地如屬于以出讓方式取得的,或拆遷安置房按市場價購買的部分不再收取土地出讓金。
4、以劃撥方式取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工業(yè)用地補辦出讓應補交的土地出讓金標準: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標定地價的30%收取;1990年5月19日以后取得的,按標定地價的50%收取。